海上自衛隊活動範圍已擴展到所有國際公海
“9.11”事件後不久,借美國對阿富汗動武之機,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據。《反恐特別措施法》無限擴大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範圍,將日本自衛隊的活動範圍擴展到所有國際公海、上空和有關國家同意的外國領土。此外,根據這一法律,日本政府在採取反恐措施時不必經國會批准,而是以召開臨時內閣會議的形式作出決定即可,但須在採取行動後的20天內報告國會。
2001年12月,日本政府根據這一法律,首次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多國海軍艦艇提供燃料及後勤保障服務。此舉成為日本戰後防衛政策的重大轉折。
《反恐特別措施法》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經日本國會三度延長。自2001年12月以來,海上自衛隊共向印度洋派遣了59艘次艦艇和約1.1萬人次的自衛隊員。2008年12月12日,日本國會在眾議院二次表決中最終通過了當天遭參議院否決的新反恐特別措施法修正案。根據這一修正案,日本向印度洋派遣自衛隊的期限將被延長1年,即到2010年1月15日為止。自衛隊的任務仍是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美國等多國海軍艦艇提供燃料和水。海上自衛隊印度洋派兵的規模不變,但活動範圍已擴展到所有國際公海。
2009年3月14日下午,日本海上自衛隊兩艘驅逐艦從廣島縣起航前往索馬里附近海域,以保護日本相關船舶免受海盜威脅。這是日本首次以“海上警備行動”的名義向海外派遣自衛隊。6月24日,第二批護航艦隊由“天霧”和“春雨”號兩艘導彈驅逐艦組成,由佐世保基地起航,7月14日抵達了索馬里海域,而不久的將來,“大隅”級和“日向”級“准航母”戰鬥群也將在全球的熱點海域頻繁現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