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違規開近11億匯票 民生一支行行長受審
http://www.CRNTT.com   2018-11-28 14:26:15


  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在沒有真實貿易的情況下,違規開具近11億元承兌匯票。日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羅莊支行原行長徐某因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在山東臨沂羅莊法院接受審理。根據在案證據顯示,徐某違規開具票據主要是為了提高銀行的存款業務量。

  銀行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承兌匯票是用銀行信用背書,所以兌付風險非常低;而相關被害人則認為,自己的錢款被徐某用來拆借填補違規開票的“窟窿”,中間的拆借工作並非徐某一人所為,銀行也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涉事銀行受到警告和罰款處罰

  1984年出生的徐某大專文化,2015年12月到2017年11月案發前,其一直擔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羅莊支行行長。

  根據起訴書指控,2016年2月到2017年2月,徐某單獨或者與從事個體經營的被告人賈某合謀,在沒有真實企業貿易的情況下,違反規定出具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總計10.97億元。

  檢方指控,徐某具體的犯罪事實總共兩起:2016年2月、6月,徐某多次向山東新港集團借款,作為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並安排其所在的銀行工作人員,在沒有真實企業貿易的情況下,違規出具金額9億元的承兌匯票;2016年5月到2017年2月,徐某與賈某合謀,由賈某提供資金、或者徐某拆借資金作為開具承兌匯票的全額保證金,再由徐某提供銀行出具的承兌匯票,賈某負責將承兌匯票倒賣牟利。此中徐某違規出具的匯票金額為1.97億元。

  起訴書顯示,違規開具匯票後,因為沒有實際的貿易作為支撐,徐某和賈某採用其他方式來填補資金上的“窟窿”:2017年2月,在徐某授意下,賈某告知被害人蘇女士向指定銀行賬戶轉款用於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蘇女士於同年月分多筆向劉某賬戶轉款2500萬元,轉賬後,徐某安排自己銀行員工將上述錢款用於歸還他人的借款。

  2017年1月,在徐某授意後,賈某按照同樣方法告知被害人張女士向指定賬戶轉款用於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張女士此後向上述賬戶轉款4750萬元。

  檢方認為,徐某與賈某違規出具承兌匯票,數額特別巨大,應以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行長自稱違規是為提升存款業績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