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整體社會結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有的社會階級階層,如農民、工人、知識分子都發生了變化,還產生了很多新的社會階層。對於這種變化,陸學藝提出“十個階層”的觀點,實際上主要是對職業分層的闡釋。筆者以純粹量化的方法,依據“國際社會經濟地位指數”,採用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對中國社會結構變遷作了定量研究。研究發現,中國社會結構已經從“倒丁字型”轉變為“土字型”。這說明兩個基本現狀:其一,迄今為止,中國中下層群體所占比例仍較大;其二,中產階層所占比例明顯有所上升。根據筆者所帶領的課題組的測算,目前中國中產階層(包括其家庭成員)占全國總人口的26%~28%,人口有3億多。筆者試闡述以下四大整體變化。
城鄉人口結構發生根本變化
就整體社會結構來看,從21世紀初葉中國以農村為主體,變為當前的城市常住人口為主體的社會。通常用城鎮化率來顯示這種變化。2001年,中國城鎮人口48064萬,占總人口37.7%;鄉村人口79563萬,占62.3%。據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90199萬,占63.89%;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50979萬,占36.11%。也就是說,中國城鄉人口比例正好倒了個個,當年是居住在農村的人口占6成以上,而2020年居住在城鎮的人口占了6成以上。
城鄉差異歷來是中國的最大問題之一,但目前亦有新的特征,就是城鄉差異出現了複雜化和多元化局面。今天,農村與農村的分化也很突出。農村、農民有很貧窮的,也有很富裕的。城鄉關係比以前複雜多了,以前農村發展主要通過城鎮化、農民市民化解決。現在農民不願意被市民化,因為市民化就要失去土地,而土地是財富之母。這樣的案例很多,不少地方土地確權後,農民手裡有土地證、宅基地證、房產證,不少村莊將地權股份化了、將集體財產股份化了,農民成為股權持有者,獲得很大的分紅利益。尤其是離大城市不太遠的農村,出現了一批富裕起來的、創建了新機制的鄉村。總的來看,離大城市近的農村富裕一些,離大城市遠的、邊遠地區的農村落後的多一些。
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帶來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巨大變遷
這樣一種城鄉人口結構的巨大變化,所帶來的社會變遷是全方位的。數億人的生產方式從農村的農業勞動,轉變為城市、城鎮的工業勞動、服務業勞動、商業勞動。生活方式的變化也是根本性的,從農村的那種“房前屋後種瓜種豆”、養雞養豬自給自足,日常生活基本上不用花錢的生活方式,轉變為幾乎所有事情都要通過商業交換才能夠實現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很多老人都不太適應,另一方面確實極大地提高了人們的市場消費水平。
轉變為城市生活以後,住房面積顯然遠不如之前寬敞,但生活的便利程度明顯提高,出行條件也是農村無法比擬的。那些“農轉居”成為城鎮市民的人,獲得了城鎮居民的社會福利保障權利,所以,權利權益也發生了巨大變遷。
當然,對於很多人來說,最難改變的還是生活習慣和思想觀念,城鎮生活也在每日每時訓練人們遵守現代城市文明的行為方式。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權利權益、文明行為這四個方面的變化,很多難以作量化的描述,但所帶來的巨大社會變遷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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