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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芻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04 11:47:28  


 
  敵對狀態需要定性

  談論結束敵對狀態,首先要明確兩岸為何敵對,即敵對狀態的性質。

  兩岸敵對,始於20世紀國共兩黨之間的鬥爭。雙方在如何建設中國的問題上政見對立,以致兵戎相見。國民黨敗退台灣,內戰的表現形式演變為兩岸敵對。故兩岸敵對狀態所以形成、存在,根由中國內戰的延伸和繼續。

  國共兩黨的黨爭與政爭,是一種早已形成卻在不斷弱化中的敵對狀態。戰爭、流血,曾使國共兩黨間的敵對、鬥爭達到巔峰。自1979年大陸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和1991年台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以來,國共兩黨關係隨著兩岸人員交流、經貿往來的擴大亦在改善之中,直至2005年實現了歷史性的兩黨最高領導人會面。所以,雙方敵對關係雖未正式結束,實已為結束營造了充分條件和良好氛圍。國民黨在台灣重新掌控政權後,人們確實對兩岸早日結束敵對狀態寄予了很多期許。

  當然,我們還應清醒看到,兩岸間還存在日益尖銳化的統、“獨”之爭。“台獨”思潮在台灣發端於上世紀50年代,氾濫於80年代。李登輝在台灣主政,其“台獨”意識和行為已是路人皆知。之後,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在台灣執政,欲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方面則堅決捍衛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近10餘年的兩岸關係持續緊張和面臨危機,非由傳統黨爭造成,而幾乎全由統、“獨”之爭引發。民進黨的“台獨”立場相當頑固,但他執政8年,也沒法完成“法理台獨”,兩岸間的統“獨”之爭,還沒有發展到必須戰爭解決的地步。民進黨又從未止步,尤其該黨執政期間,搞“去中國化”、“烽火外交”、“正名”、“修憲”、“一邊一國論”,步步向紅線逼近。2008年,民進黨敗選在野,作為仍有相當實力的政治力量,其訴“獨”言行更趨挑釁性。故兩岸間的統“獨”之爭還將長期延續,不會消除。

  民進黨基於“台獨”立場,一直在把兩岸敵對狀態闡釋為是“主權之爭”,造成大陸欲“武力犯台”、“併吞台灣”的印象。混淆兩岸敵對狀態的性質,是推行“台獨”的必要前提。

  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12月31日的講話再次明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終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如此認識,既是給敵對狀態準確定性,也是結束敵對狀態的政治基礎。

  結束敵對狀態,是結束一個中國內部兩岸間的敵對狀態,這無疑是對“台獨”的排除和打擊。可以預見,“台獨”勢力將對和平協議進行強烈抵制和攻訐。儘管如此,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兩岸簽訂和平協議將是一件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它會向台灣民眾表明,兩岸完全可以找到和平相處之道,國民黨能夠為台灣帶來和平。鑒於目前島內政治生態狀況,人們有理由擔心,如果一旦“台獨”勢力和人物再度執政,再次推動“法理台獨”,甚至廢除和平協定,使兩岸間因統、“獨”問題引發的對立重新彰顯,緊張和危機重新回來。當然,這種倒行逆施,必將引發兩岸同胞和國際社會的一致反對。而“台獨”人士也必須想清楚,違背歷史潮流,破壞台海和平,重啟兩岸敵對,將要背負起的歷史罪責。

  結束敵對狀態,是事關兩岸同胞根本福祉的大好事,且時機業已成熟,條件大體具備,應該把握機遇,抓緊進行。已有台灣學只友人建議,簽訂和平協議難度很高,時間可能會拖很長,事情是否可循先易後難原則分為兩步驟進行:第一步,國共兩黨通過磋商,達成共識,於適當時機和方式宣佈正式結束敵對狀態。第二步,兩岸執政當局進行平等協商談判,達成和平協定。無論一步走還是兩步走,只要有利於最後達成目的,對各種建言都應持歡迎、開放態度,以備參考。

  會談身份需要設計

  議訂和平協議是政治談判。開始政治談判須先明確談判人和簽署人身份,此乃常識。過去,兩岸為事務性協商設計了可行的模式。現在,兩岸為將要開啟的政治談判身份進行設計已是繞不過的門檻。

  由海協與海基會來會談顯然不合適。這兩個機構是官方授權的民間組織,可以互談事務性議題,而無法互談政治性議題。和平協議是事關兩岸關係前途發展的高度政治議題和重大歷史文獻,理應由兩岸當局及層峰人士簽署。海協與海基會層級和權威性不夠。

  共產黨與國民黨談顯然也不合適。今天台灣的政治生態同二十年前相比,已發生很大變化。國民黨雖是執政黨,但已不能“以黨領政”。國民黨要面對兩岸問題,但兩岸事務已不能作為黨務處理。簡言之,和平協議必須是兩岸最高當局之間的法律性文件,而不能僅是兩個政黨之間的文件。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顯然更不合適。這等於承認和支持了“兩國論”、“一邊一國論”。此外,“中華民國”問題是一個比和平協議還要複雜和難解決的問題,如果堅持必須“中華民國”出來談,那麼就得先談“中華民國”的問題。難易倒置,最後的結局只能是甚麼也談不成。

  政治談判的身份是個問題!此問題現實中已經在考問雙方的智慧了。

  2008年5月,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率團隊訪大陸。因在大陸不方便稱“馬英九總統”,而說了一句“馬英九先生”,立刻在台灣掀起軒然大波。

  同年11月,海協陳雲林會長率團訪台,在會見賴幸媛和馬英九時,也因不方便稱其台灣頭銜,只能用“你”、“您”稱呼。大陸媒體則使用統一稱謂:陳雲林會見的是“台灣大陸事務部門負責人”和“台灣當局領導人”。

  馬、陳會之前,“雙方將如何稱謂對方”曾是台灣媒體猜測、關注的焦點。最終,雙方用各自理解、堪稱機敏的方式應對過去。但認真而論,此事只能作為個案來看,而難以作為慣例延用。因為,大陸代表可以拜會“台灣當局領導人”,而不方便拜會“中華民國總統”。這兩個身份之間,有嚴格的政治分只。在大陸代表面前,刻意強調“總統”身份,並不符合對兩岸關係作出的定位。此事換位處置亦然。大陸最高領導人在北京會見台灣代表,身份是黨的總書記,而不是“國家主席”。如若也刻意強調“國家主席”身份,在台灣豈不又要吵翻天?台灣友人可能會說:“馬總統”已經退無可退,如果大陸方面還要堅持較真,只有不見!當然了,馬、陳會如真的為此破局,那豈不是歷史遺憾?我只是想說明,身份問題確實是個重大而棘手的難題。

  一次代表拜會,尚且為身份問題而煞費苦心。那麼,面對和平協議相向而坐的雙方究竟是何身份,簽署人是何頭銜,解決起來肯定不會輕鬆,更要費一番周章。

  筆者智窮,給不出圓滿答案來。我只能直白地提出問題。而解決問題,需要進行政治設計。只要雙方有誠意,以中國人的聰明才智,一定可以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使和平協定偉大工程最終順利剪綵和落幕。胡錦濤已經提出:“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

  兩岸學只、智庫諸多賢能之士已經注意到了政治談判的身份問題,進行了有益的研討。台灣和海外多位朋友試探性提出:可否各自設立一個能夠代表行政當局的機構,如,“台灣海峽兩岸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北京)”、“台灣海峽兩岸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台北)”,並由雙方最高行政領導人出任各自委員會的主席。這樣,談判人是雙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簽署者為雙方主席。學者們認為,如此設計,解決了談判身份問題,也可使兩岸交往中諸多難題迎刃而解。例如,大陸人士到台灣拜會領導人,避免了稱呼的尷尬。反之亦然,台灣代表到大陸,也不必再為身份和稱謂絞盡腦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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