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方債本身的特性上看,收益率低、流動性差則成爲業界對其不太看好的理由,再加之民間普遍對地方政府償債能力存在擔憂——此前財政部在一次說明會上表示,考慮到中西部地區政府財力普遍較爲薄弱,籌集配套資金能力有限,中央在發債額度分配上適當向這些地區傾斜,這其實存在一種矛盾,償債能力弱的發債量反而大。
依據財政部兩年前的測算,截至2007年底,各級地方政府的債務總額已達到4萬多億元,還有隱性債務無法統計。而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地方債課題組粗略統計,縣鄉以下政府負債總額在2200億元左右,鄉鎮平均負債400萬元,如何償付如此大規模的舊債,當局尚無明確的辦法,這恐怕對新債發行帶來不少負面影響。
上世紀九十年代一些地方政府利用信托投資公司大舉外債而引發的系列金融風險——尤其是波及海外華僑華人的廣東國投破産案,給投資者留下的陰影至今仍未消散,當局不僅爲此付出了時間代價,更付出了信用代價。
從這一層面上來說,地方債遇冷,倒是給當局冷靜思索的機會,幷非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