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6月9日載文《中國工人的“體面勞動”》,摘要如下:
十年前,國際勞工組織的負責人在一次國際勞工大會上,首次提出“體面勞動”(decent work)的概念。其定義是,通過促進就業、加强社會保障、維護勞動者基本權益,以及開展政府、企業組織和工會三方的協商對話,來保證廣大勞動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嚴的條件下工作。
十年來,國際社會對這一概念給予普遍關注,中國也不例外。2001年,國際勞工組織和中國落實這一概念所蘊含的內容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明確承諾要向這個方面努力。2007年4月,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聯合會、全國總工會與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又簽署了“體面勞動與中國國別計劃”,以此推動具體計劃的實施。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中國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實力和條件,用于改善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這些年,中國不僅爲此出臺了多部相關法律和法規,而且還在實踐中取得了一些成果。
而目前面對的問題還有很多,需要一步一步地做。中國勞動階層社會保護體系不完善,社會對話機制也不健全。而環境壓力、不安全感、管理缺失、收入分配以及公共福利等問題,使很多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和社會福利都不體面。
在全球化進程中,中國已經接受了世界性的游戲規則,但要完全遵守這些規則,那將是一個需要耐心的過程。爲了幫助中國迎接這個挑戰,不論是中國還是外國的NGO組織,都要繼續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通過各種正常的途徑爲他們爭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