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最重要的第一關是在雇主身上。中國廣大雇主還有待清醒認識到自己身上的社會責任,要嚴格依法保護員工的勞動就業、工資收入、健康安全以及福利保障的權利,爲員工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而繳納保險費;爲其員工提供補充性的保險和福利,以及更好的就業安全和福利保障;在管理中更加尊重職工的權利和尊嚴,必要時應該提供慈善捐助等。
有組織的公民社會應該建立在和諧的勞資關係和可持續的就業基礎上。這一目標可以通過不同社會機構、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進行平等對話來實現。有組織的平等對話或者談判,無疑是良好的機制,可以有效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利益衝突。這既需要政府的管理和監督,需要工會組織爲工人利益代言,也特別需要雇主更多地尊重工人權利,提高他們的勞動報酬。
在全球金融危機形勢下,中國企業若能確保可持續的就業前景,確保不减薪,確保準時支付薪水,那就是在履行雇主的責任,就是在爲社會和諧、穩定做貢獻。
市場化經濟的發展,使中國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係,與三十多年前計劃經濟時代相比有很大不同,更加複雜,處理的難度也更大,包括雇員最基本的生産安全和健康狀况都很難以有效保證。因此,國際社會應當在這方面多與中方交流,爲中國的企業,特別是爲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經理和工會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培訓。中國還要繼續打擊雇傭童工的行爲,類似2008年東莞童工事件的現象須堅决予以制止。
筆者呼籲,中國各個利益集團,特別是雇主集團的代表們,應該拿出勇氣和實際行動,爲建立一個有體面勞動的公平、和諧社會而努力。
而與此同時,國際社會在關注中國的勞工權益時,還應該儘量努力去全面瞭解實際情况,多一些包容和鼓勵,少一些苛責和批判,以便在建設性的氣氛中,促使中國雇主們自願、自覺地履行責任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