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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廈門遠華“紅樓”是一些官員們腐敗的“陷阱”(左)。賴昌星逃亡到加拿大已近十年(右)。 |
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拖延近10年之久的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遣返案最近出現突破性進展。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部長肯尼向傳媒證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目前已經返回中國福建老家。
文匯報綜合報道,肯尼是近日在接受溫哥華一家電視台專訪時透露上述消息的,專訪內容於4日晚上播出。
回國後獲良好對待
肯尼透露,在中方和賴昌星前妻曾明娜長時間協商之後,曾明娜已經攜帶她跟賴昌星所生的小女兒自願返回中國,並在中國受到良好對待。他又指出,賴昌星日後如果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他和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溫哥華的時事評論員丁果認為,此舉表明北京想用同樣方法說服賴昌星回國投案自首。
隨夫逃亡被通緝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有關資料顯示,曾明娜於1999年8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稟溫哥華所在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准。
據媒體報道,賴昌星是在24歲那年與曾明娜結婚的。曾明娜小名“美好”,按當地習慣村裡人稱她“阿好”。曾也是晉江人,比賴昌星小6歲,結婚那年還未滿18周歲。因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齡,也就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曾明娜算是賴昌星事實上的“結髮妻子”。婚後,他們生育2男1女。賴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攜兒帶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賴昌星一樣,文化程度雖然不高,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獨當一面,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
據悉,目前,耗時近十年的賴昌星遣返案仍處在加拿大司法程序中,賴昌星還能在加拿大“賴”多久,仍是各方關注的熱點。
遠華走私案主犯 逃亡加國10載
世紀走私案主角賴昌星原為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其表面經營正當生意,暗地從事走私活動,非法得來的金錢數以億計,並賄賂當時多名政府高官。1999年有人舉報,遂揭發出這宗震動世界的走私案。惟賴昌星聞風先遁,經香港逃往加拿大。但加拿大政府一直未有理會中國要求,未將賴昌星遣返中國受審。
今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為非法逗留在加拿大長達近10年的賴昌星簽發工作許可證,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兩次指出,加拿大此舉已引起中國民眾的強烈不滿,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今年4月,賴昌星在當地找到第一份工作。報道稱,僱主是一名來自大陸的華裔老板。賴昌星自稱這是一份全職工作,領取基本工資,主要任務是幫老板尋找合適的房地產發展項目。報道稱由於目前的經濟環境不好,加上賴昌星不懂英文,他可以選擇的工作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