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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加拿大遣返經濟犯判無期 將影響賴昌星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2 16:29:21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電/法制晚報記者今天獲悉,詐騙兩單位養老保險金2425萬元,案發後攜款逃往加拿大的鄧心志,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鄧心志是加拿大遣返的首例我國經濟外逃嫌疑犯。

  據悉,此案將會對李東哲兄弟案、賴昌星案的加速處理產生很大影響,也會對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為避風港的中國經濟疑犯起到阻嚇作用。

  詐騙

  勾結離職科長騙保險費2450萬

  46歲、大專文化的鄧心志曾在1988年因詐騙和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月至8月間,出獄後的鄧心志夥同已離職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一科長陳泉山等人,以支付高息為誘餌,冒充保險公司人員,編造險種。

  他們使用偽造的保險公司印章和作廢的保單、收據,簽訂虛假的保險合同,騙取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險費1600萬元,騙取中紡糧油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保險費850萬元。

  案發

  被騙公司報案攜帶贓款逃往國外

  2003年1月,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催收到期本息,發現被騙於是報案。

  2004年5月,陳泉山在逃匿一年多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後經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追討,鄧心志等人返還25萬元,其餘共計2425萬元至今未歸還。

  2005年,陳泉山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5萬元。

  此後的二審駁回陳泉山的上訴,維持原判。

  在此期間,鄧心志攜帶部分贓款潛逃至國外。

  遣返

  申請難民遭拒被加拿大移交我國

  據了解,鄧心志持旅遊簽證逃到加拿大多倫多,在2003年8月因簽證過期、延簽被拒而遭拘留。

  鄧心志為簽證上訴,並且申請難民身份,後遭否決。

  2008年8月22日,加拿大聯邦公共安全部部長戴國衛發出的聲明指出,“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確認將鄧心志先生遣返回中國,鄧因涉嫌犯有合同詐騙罪行而被中國有關方面通緝。”

  該聲明指出,鄧心志在加拿大被遣返進一步表明加政府的承諾,就是加拿大“不會成為逃亡者的天堂”,該國對犯罪的“容忍度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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