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上來看,中國房地產調控針對房地產商的多,針對購房者的相對較少。多次房地產調控的經驗表明,監管機構傾向於收縮“地根”和“銀根”,同時由於考慮到“自住需求”和各種貨幣政策的因素,往往不願意或者較晚對利率水平進行調整。這樣的調控的問題是,供應量減少,而需求量卻沒有相應調整,容易導致在一輪調控周期結束後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在本輪調控中,政府需要考慮吸取的教訓是,穩定樓市供應是保障樓市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為了快速打壓房價而導致供應量銳減,只會導致下一輪調控來的更早。
目前來看,中國政府幾乎每兩年就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一次大規模的宏觀調控,頻率不僅太多,而且容易導致資源浪費。在本輪調控中,政府應該考慮加大土地供應,並及時地公布來年的土地供應量和樓市竣工量,以穩定市場預期。從目前的情況看,幾乎沒有人能說清全國性的土地供應情況,而從媒體上除了能得到“地王”的消息外,也很難得到相對宏觀的對土地供應的描述,這樣的信息不透明不僅容易讓購房者心慌,也讓很多研究者無法對樓市情況進行準確的分析。
此外,政府也應取消房貸優惠利率等刺激性政策,既然刺激已經見效,而房價漲幅已經快速接近歷史的高位,讓更多的“刺激”留在體內只能導致未來更加迅猛的調控加碼。同時,對二套房貸政策的執行也應該更加嚴格,投資性和投機性的需求容易導致房地產市場的大起大落,這在香港和台灣的市場上已經得到證實。由於通脹率將逐漸回歸到3-4%的歷史正常區間,中國央行也應該調整利率,不僅為了保證通脹不至於失控,同時通過抑制樓市的需求也能夠減輕資本市場對實體經濟需求的“傳導效應”。另外,政府應考慮對二套房徵收房產稅。這對收入分配不均和住房空置高的狀況都有改善作用。
在政策上,中國政府在本輪調控中提出的關鍵步驟是“政策性住房”的建設,這對於樓市調控來說,是正確的也是必需的一步,對於中國經濟的結構調整來說,也異常重要。我們知道,香港和新加坡超過一半的居民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裡,這對於保證城市的正常運行和普通居民的生活來說,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房價逐漸升高的過程中,保障弱勢居民的利益,應該是分內之事。我們的研究也顯示,經濟適用房的提供量與城市房價存在著一定的負相關關係,這表明政策性住房不僅有利於改善一部分人的居住條件,也有利於平抑房價。
在這次調控中,政府也需要考慮目前的政策性住房的已在建的供應量,在“4萬億”的經濟刺激計劃中,中國政府已經提出了規模龐大的政策性住房的提供計劃,相信這部分供應將會在今明兩年逐步推向市場,如果這些保障幾乎被嚴格執行的話,我們將很可能看到某些城市集中推出大量的保障性住房,這對於平抑房價肯定是有正面作用的。因此在考慮其他政策時,也應該考慮未來一年內可能上市的政策性住房的效果,以防政策調控在一段時間內過於密集地出台,從而導致房產市場過度降溫,影響宏觀經濟的正常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