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據新華社消息:記者從海南省紀委獲悉,截至目前,海南共查出“小金庫”402個,涉及資金1億多元,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據海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麥正華介紹,海南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問題有四個特點。從分佈情況看,“小金庫”違法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重點部門,有執法權和收費項目的單位多於一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多於黨政機關,二級預算單位多於一級預算單位,教育、農業、交通等幾個重點部門違規設立“小金庫”現象突出。從資金來源看,資產出租處置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形成“小金庫”的兩大資金來源。從存在形態看,銀行存款和固定資產是“小金庫”最主要的存在形態。從使用用途看,彌補經費、購建資產支出和發放獎金補貼等支出佔較大比重。
在治理“小金庫”過程中,海南省18個市縣和88個省級部門共計5059家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面達到100%。通過自查自糾共發現違規資金4366萬元。全省成立重點檢查組87個,抽調檢查人員381人,對1094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達到22%,發現違規資金5788萬元。
截至去年底,全省接到舉報111件,其中實名舉報27件,已辦結77件,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違規設立“小金庫”案件16件,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目前,海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進入整改落實階段,2010年治理工作的重點將延伸到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