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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法的修改完善記錄了中國民主不斷擴大和深入的發展歷程。圖為北京西城區磚塔社區的阮毓英老人在展示自己珍藏的1953年領取的選民證。 |
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法國《歐洲時報》3月12日載文《選舉法修正:政改破冰 民主領航》,文章說,中國《選舉法》的第六次修改,國外媒體對此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這是中國打破城鄉二元制社會結構的又一新起點。港台報章則認為這是展現中國式民主的基礎工程,為中國式選舉民主“換上新門框”。摘要如下:
近日的“兩會”新聞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成為一大亮點。這是中國《選舉法》的第六次修改。輿論將此舉視作中國政改的發軔和破冰,對14日的表決充滿期待。
國外媒體對此也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這是中國打破城鄉二元制社會結構的又一新起點。港台報章則認為這是展現中國式民主的基礎工程,為中國式選舉民主“換上新門框”。
今年的“兩會”確實釋放了一些很重要的信號。比如,中國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和現代化建設就不可能成功。”這或許意味著,在官方的日程表中,政治體制改革作為經濟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必要條件,已經占據了一個靠前的位置。
溫家寶報告中亦說,“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特別是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這段論述被普遍解讀為提出了民主權利的“五權”概念,並將“選舉權”高調納入公民民主權利譜系,意義深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