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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信用該由誰來評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29 10:14:49  


圖為被公開的公民“負面”信息。
  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美國《僑報》3月29日載文《公民的信用該由誰來評判?》,文章說,外界質疑的是如何防止公權力在征信系統中不濫權和保持公正。因為數據記錄掌管在官方手中,缺乏來自民間的必要監督,人們就很難保證數據的公正性,很難阻止一些官員通過權力抹掉自己不良記錄的行為。摘要如下:

  江蘇睢寧縣從今年1月1日起對全縣公民建立個人信息數據庫,按照信用評級標準,把個人信用分為ABCD四個等級,如被評為“招商引資、平民英雄”獲表彰+20分,惡意欠繳電話費-20分……按照該縣縣委書記說法是要倡導“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良好民風,讓民眾“一處守信,處處受益;一處失信,處處制約”。

  中國經歷了高速的經濟發展,離人們所希望的誠信“契約”社會相去甚遠,這與政府引導不力有關。睢寧縣推行全民征信系統,首開政府給公民信用打分先河,體現了重塑公民社會、誠信社會的責任擔當,對於喚醒公民腦海中的誠信認識與契約精神,建設一個信用社會,無疑有著積極的意義。

  不過,睢寧之舉卻無法平息外界與當地民眾對如何監督公權力,防止濫權以及程序公正的質疑。在官方主導下的征信內容涉及到公眾生活的各個層面:從銀行欠貸到早點擺攤,從官員受賄到司機闖紅燈等,這些行為雖然全部被量化為分數,但因為數據記錄掌管在官方手中,缺乏來自民間的必要監督,人們就很難保證數據的公正性,很難阻止一些官員通過權力抹掉自己不良記錄的行為。尤其是能否杜絕官民在同一機制下出現的不平等對待?縣委書記和縣長是否也被納入到征信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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