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社科文獻出版社發布的新書——《當代中國社會結構》中指出:從社會公眾主觀評價上看,目前無論哪個階層的主觀評價,都認為工人、農民、農民工的獲益很少,評價均排在後3位。
而幾乎同時,都認為其他群體的收入很高。公眾評價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國家幹部、演藝人員、私營企業主、國有集體企業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
排列後3位的群體中,工人、農民工的收入被評價為不如農民,農民擁有土地的可貴性在其中可能占優勢,作為“苦累臟險差”行業的體力勞動者農民工沒有得到應得報酬。
社會公眾的主觀評價並不是子虛烏有,據該書課題組2001年、2005年的實際收入調查看,改革開放以來,收入上升最快的階層依次為(排前5位):私營企業主、經理人員、國家社會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個體工商戶。
據該書課題組調查,月均最高收入階層與最低收入階層的極比,從1971—1980年的3.8:1躍升到2005年的19.9:1,差距越拉越大。
專家解讀:部分官員存在“灰色收入”
該書指出,了解哪部分先富起來、真富起來後,就可以進一步分析這些人的收入是如何獲得的,一般分市場化和非市場化兩種。
市場化是指在完全競爭機制下的收入分配。而非市場化一般是指通過政策制度或行政化手段進行收入分配,更容易產生行政性壟斷的收入。
該書指出,官員所反映的工資外收入,是典型的體制內者以權力獲得灰色收入的途徑,作為非市場化的潛規則收入,具有黏附於政策制度和正規職位的特征,呈現出非法性。
權力本身磁場般的市場擴大效應很容易招斂財富,很容易拉開居民間的收入分配距離,而這正是許多官員腐敗入獄的症結所在,是最容易使民眾激憤的收入分配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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