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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為中國打造法治政府探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0 10:04:58  


湖南省委書記、省長周強(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5月10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5月7日載文《從周強升遷看中共用人策略的可能轉變》,文章說,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中國近十多年以來最大的矛盾,就是法治和反法治的矛盾,它直接導致了當前一些地方民怨沸騰,社會管理失控。要解決這個矛盾,最好的辦法不是以專政的辦法壓制民眾正當訴求和正當權益,而是嚴格約束行政權力,防範行政權的脫羈。摘要如下:

  最近關於湖南的新聞頗多,除了前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升職和周強接任省委書記的新聞外,還有兩個看似小的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一是有權威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2元(人民幣,約948新元),收入水平繼續位居中部六省第一;另一新聞則說,湖南省政府日前在全國率先以地方規章的形式,發布了《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有評論將此舉稱為掌權者的“作繭自縛”,並對其給予了高度肯定。 

  人們通常不會注意到前述三起新聞事件的內在關係,但三者恰恰具有必然的內在聯繫,尤其是在湖南——這個近年來努力推行新政,一改過去落後局面的中部省份,法治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其實是一個互為因果的良性互動過程,並由此有了這次湖南官場的“大豐收”。 

  就在這次湖南主動約束自身權力、規範自由裁量權之前一年,也是湖南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出台了第一個省級《行政程序規定》,兩部地方規章,有效地將地方行政權力裝進了“籠子”裡,並使得這種權力的行使更加規範、合法、合理。 

  關注法治的人都知道,一個國家的法治標準之一,就是依法行政的水平,而衡量依法行政的標準,首推行政程序的規範性和標準性。湖南省出台的行政程序規定和限制自由裁量權規定,恰恰解決了當前行政執法領域兩個最為嚴重的問題——程序和標準。因此可以說,在推進法治進程打造法治政府方面,湖南省已經在全國領先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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