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1日電/東方早報刊登署名傅蔚岡的文章說,5月10日,衛生部官員在衛生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自2011年1月起,中國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這標誌著中國的禁煙場所將從公共場所拓展至所有的場所,因為在以往地方性的控煙條例中,禁煙場所局限於公共場所,對於工作場所卻鮮有涉及。
吸煙有害身體健康,這已經在科學上得到證實,但由於種種原因,禁煙並未能成為全民共識,香煙依舊是社會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早在衛生部禁煙之前,不少地方已經在公共場所和部分辦公區域禁煙,如杭州和上海在今年3月1日開始,就已經在不少工作場所和所有的公共場所禁煙。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在這些場所吸煙已被法律禁止,但是這些場所的抽煙現象並未大幅度減少。
為什麼工作場所禁煙會如此之難?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執行難。雖然各地的禁煙條例都確定了違反該條例的法律責任,如《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但是由於執法人員缺乏,且舉證難度頗大,導致了絕大多數違反該條例的吸煙者並未得到處罰。
其次是習俗的慣性。在習俗上,香煙已經成為不少場合必不可缺的物品。在婚宴上如果新人不給來賓遞送香煙,則會被認為是失禮;“煙酒不分家”的消費習慣,使得禮品市場上從不缺乏高檔煙,那些原本是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高檔煙儼然已經成為身份的象徵。正是在習俗的作用下,中國的煙草消費市場成為內需最為旺盛的市場之一,2006年的數據表明,全球11億吸煙者中我國約有3.5億,同時我國年產卷煙3700萬箱。
也正是因為這方面的原因,不少地方的控煙努力都遭遇了曲折。如《廣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審議稿)》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時,就被以“不符合廣州實際”為由,删除了“辦公室、會議室、禮堂等工作場所禁煙”的規定。直至被媒體知悉並廣為傳播之後,《條例》三審時才增加了工作場所為禁煙區域。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2011年起在內地幾乎所有場所禁煙能否取得成效,可能還要打一個問號。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的禁煙運動除了以上兩個難題之外,還存在一個更為根本性的體制頑疾:當以衛生部為主導的政府機構為禁煙而努力工作時,還有政府機構以提高煙草消費量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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