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有消息稱地方債務在短短幾個月內,已經從4萬億飈升到7萬億。據有關專家分析,高達7萬億甚至更多的地方債務,可能會拖垮中國經濟剛剛復甦的腳步。
《中華工商時報》報道,目前以各種變相形式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形式發行的地方債沒有納入到地方預算,舉債資金使用的預算約束不到位,透明度和規範性都不足,都容易釀成風險。
國務院5月26日召開會議,部署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管理和處理融資平台公司的債務問題。
2010年,隨著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數量和融資規模的飛速發展,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負債規模也在急劇膨脹。大規模的投融資也給地方政府帶來了居高不下的舉債。“地方債”再次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不斷飈升的中國式地方債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銀監會召開的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會議上介紹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餘額為7.38萬億元,同比增長70.4%。占一般貸款餘額的20.4%,全年新增貸款3.05萬億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貸款的34.5%。這離世界公認的警戒線60%已經很接近了。可見在2009年,為應對金融危機衝擊,地方政府圈錢之猛。
“地方債務的規模究竟有多大,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難以準確回答的問題。”當被問及地方債務究竟有多少時,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財政系主任、教授曾康華如此表述。
來自銀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到去年5月末,全國各省、區、直轄市合計設立8221家投融資平台公司,其中縣級平台高達4907家。而從地方平台公司貸款債務與地方政府財力對比看,債務率為97.8%,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貸款債務率超過200%。
有專家分析,地方債之所以在短時間內大幅度上漲的原因是:1994年分稅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客觀上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財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財力,而轉移、支付制度又不完善,這也直接影響了地方政府的財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承擔大量的公共事務支出。
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了地方政府負債機制轉換和體制改革的相對滯後,再加上地方可用財力不足產生的壓力,使預算法禁止地方財政負債的“明規則”,被事實上的普遍負債這一“潛規則”強制替代,也催生了許多地方領導幹部扭曲的負債觀,即借債不怕還錢、自己借別人還、不還錢還能借到錢的錯誤邏輯,進一步助長了地方政府的盲目舉債,從而在地方上催生了“前人借錢、後人還債”的奇怪現象,對於地方政府官員而言,“誰借的越多,誰在任期內的政績就越大”,這種機制也讓地方政府官員存在強烈的借債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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