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政企利益糾結
要打破政府和企業之間的利益糾結,就必須重構兩者的關係,使之回覆到一種正常的狀態。也就是說,政府與企業之間要界限分明,各司其職。企業的責任是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活躍市場,創造財富;政府的職責是為市場經濟提供保障,為經濟主體提供公共服務。必須建立這種制度性的社會分工狀態。當然,在目前的轉型時期,由於政府的職能轉變尚未完全到位,政府還在大量參與微觀經濟活動,干預企業的決策,一時不能建立起制度性的社會分工,但最低限度,需要建立一套嚴格、公開、公正的監督約束機制,讓官員在社會監督下執行政府賦予的職責。
除此外,完善現代金融體系,使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能夠獲得貸款,而無須憑關係、靠領導批條;同時,規範資本市場,使之能夠真正起到配置資金的作用,而不是淪為國企圈錢、莊家分食的工具。
近年來,中國發生多起企業重大環境事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投資者的利益,以及政府的聲譽,都造成很大損失。紫金礦業的污染事故不過是最新的一起,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起。如果不下決心動手改革政治體制,改變目前這種不正常的政企生態環境,今後的事故瞞報怕只會越來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