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調控仍不見實效?是最高層調控的決心不夠大嗎?從中國官方的言論看顯然不是。是國十條的措施不夠嚴厲?任何對此稍加研究的人都不會認同。筆者認為,關鍵的問題是,國十條不僅動了開發商的“蛋糕”,更重要的是,它觸動了掌管中國實際權力運作的官僚階層的既得利益。他們正結成同盟,抗拒和架空國十條的實施。
分析一下當今中國各階層的住房現狀,不難發現,儘管從1998年房改時中國就宣稱要取消福利分房,2003年時又宣布只向最低收入者供應經濟適用房,其他人都必須到房地產市場買房解決住房問題,但至今,中國城市的住房供應上還存在“雙軌制”,甚至是多軌制。
中國的官員及公務員階層,包括中央國家機關部委辦的公務員,不少都可以繞開高價的房地產市場,用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搞到各種名目的低價房,可以稱之為“官員保障性住房”,有些甚至不止一套。這使他們成為最有可能通過炒房暴富的人,因此也是高房價的最大得利者。頗具諷刺意味的是,主管住房、土地、規劃的官員,往往也是最有可能通過權力獲取低價房,再拿到市場上套利的人。不難想象,相關數據是很難獲得的,但最近幾年落馬的官員中,被查出名下有幾套、甚至十幾套“巨額差價房”的並不罕見。
能在住房供應上享受“雙軌制”的人群,規模還不小。在2003和2004這兩年,全國城鎮有近一半的“新建住房”繞過了房地產市場。到2005年底,當時的建設部長還在把“城鎮住宅市場化率提高到67%”當作政績來宣傳。
“雙軌制”現象至今還繼續存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最新的2008年統計年鑒數據表明,當年全國城鎮住宅的竣工面積為75969.1萬平方米,但同期全國(包括鄉鎮)竣工的“商品住宅”卻只有54334.1萬平方米,也就是說,有21635萬平方米竣工的住房——占到商品住宅供應總量的近四成——未進入市場流通渠道。在這部分住房中,除了少量的廉租房,還有一些單位建的職工宿舍(極少,也可能被統計為企業用房),一些院校以“教師房”名義建設的福利房,以及部隊給某級以上幹部的所謂“經適房”。絕大多數非市場房,基本上都是供應給了“特權者”。當然,這裡所謂的“特權者”,含義較廣,名目也多,但共同的特征,都是特殊利益獲得者。他們所獲得的特殊住房供應,是普通公民無法享有的。
在“特權者”中,掌管和執行樓市政策的官員階層不在少數。他們不可避免地具有從自身利益出發,反制房市調控的傾向。這為開發商利益集團撐起了一把“天然保護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