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溫家寶視察深圳時發表的言論:“我們站在一個新的偉大的歷史起點上,要繼續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停滯和倒退不僅會葬送30多年改革開放的成果和寶貴的發展機遇,窒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勃勃生機,而且違背人民的意志,最終只會是死路一條。”堪為高層領導者對政治體制改革的高調表態,那麼溫家寶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的說法:“要從制度上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約的問題,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堅決懲治貪污腐敗。”“要建設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特別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視保護和幫助弱勢群體,使人們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對國家的發展有信心。”以及他今次在上述會議中的上述講話,則在展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宏圖之際,也勾勒出政治體制改革的步驟和落腳點。無疑,民意的期待和參與度,是保障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動力與基石。
我們注意到,政府立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依法辦事都屬於依法治國方略的本質構成,需要制度化的規範,從而形成嚴格規範化後的制度,付諸推行。政務公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則在規範之外更多注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乃至回歸人民當家做主的人民共和國政權本質,開啟了推進依法治國方略順利達到共和國每一個角落的每一扇門戶。
我們也注意到,溫家寶講話中提及“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的觀點,正是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之一。聯繫到近期時有媒體記者遭遇地方權力執法機構粗暴干涉甚或被通緝拘捕的現象,可見相當多的權力部門與官員無視公眾和媒體監督的權利,阻礙公眾和媒體監督行政作為,其實就成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絆腳石。在民主和法制的社會裡,新聞自由主要通過記者客觀公正的報道來體現,社會法治也由此得到彰顯。媒體記者在西方乃至今天的中國,都被新聞界自詡或被外界視為“無冕之王”,雖然沒有加封官爵,但擁有新聞監督的自由與權利。“無冕之王”所謂的媒體,又被稱西方權力結構三權鼎立之外的“第四權”,但要義是不避艱險、藐視權貴、不貪圖金錢利誘,敢於揭露醜惡、維護正義,這才是真正的“無冕之王”。溫家寶代表中央政府提出支持新聞媒體曝光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旨在拓寬依法行政的路徑,讓推進依法治國方略更透明更順暢。何況嚴峻的現實是,執政黨滋生腐敗的根本原因在於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為了避免“人亡政息”,呼喚和保障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制約,才是明智而得民心的。
我們還注意到,溫家寶闡發“嚴格依法辦事”要務中提及,“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改進執法方式,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一是說明現在的執法行為問題多多,糾正改善刻不容緩;二是重提了每個人(哪怕是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力和人格尊嚴。人們記憶猶新的是,“尊嚴”二字首次寫進今年3月中國人大《政府工作報告》,溫家寶說:“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讓社會更加公正、更加和諧。”此處所指“公民尊嚴”涵蓋三層意義:一,每個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自由和權利;二,國家發展最終目的是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三,整個社會的全面發展必須以每個人的發展為前提。而今天提出的“人格尊嚴”,既是對依法治國的嚴峻要求,也是賦予所有民眾最基本的權益,厘清個體尊嚴的不容侵犯性。
前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需貫徹執行,今有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緊鑼密鼓推進。溫家寶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的講話,可視為中國最高領導層審時度勢發出的動員令,是中國改革吏治進而推進政改的路線圖,也是中國在現代化進程中順應民意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