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超市買的包裝食品裡面,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劑?只要看看配料表,就會一清二楚。昨日,衛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規定,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
食品添加劑
盡可能減少用量
新京報報道,《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去年8月起徵求意見,此間,面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醯已經被撤銷,此次新公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已找不到過氧化苯甲醯的身影。
這次《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了食品添加劑、食品用加工助劑、膠母糖基礎劑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除了面粉增白劑已不見蹤影外,還删除了過氧化鈣、甲醛等品種,這也是基於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標準明確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使用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同時提出,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使用量的原則。
食品標簽
應真實準確通俗易懂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現行涉及食品標簽管理的法規、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修訂後的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簽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
衛生部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處長張旭東說,目前只要求食品使用的防腐劑、著色劑等標注食品添加劑名稱,此次擴展到了預包裝食品中的所有的食品添加劑,“這一措施保證了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新標準要求,食品標簽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增加了推薦標示可能對人體致敏物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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