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美國《僑報》6月1日載文《創新社會管理須高擎“三公”大旗》,摘要如下:
從去年9月到今年5月,中共高層三度研議“改革和創新社會管理”問題,這與其說社會管理正越來越受到最高管理當局的重視,不如說因為目標不明、思路混亂、機制滯後、方法簡單,日益凸顯的社會矛盾正在對中國現有社會管理提出嚴峻挑戰,更對執政黨的執政能力提出考驗。
事實上,隨著大陸在經濟領域的改革開放,社會改革就被同步提上議事日程。然而,長期以來一些根本性、機制性問題懸而未決,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激化了社會矛盾,讓人們在財富增長中不僅感受不到幸福,反而增加不滿情緒和戾氣。
雖說當前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雖說中國人口基數龐大、城鄉差別較大、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階層進一步分化、民眾利益訴求越來越多樣等,是導致當前中國社會問題密集化、顯性化、複雜化的重要客觀因素,但引爆社會矛盾的往往是簡單粗暴、缺乏公平的社會管理方式,換言之,不是客觀因素,而是人為因素造成了社會關係和人際關係天平的傾斜,積聚了社會風險。
因此,談及社會管理,首先需要釐清的就是社會關係中兩類人的關係——即官和民的關係。胡錦濤說,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改革和創新中國社會管理應該“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 著力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
社會管理中,必須轉變“官”念,擺正官和民的位置。必須將改善官民關係和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政府行使對社會的管理權,重要的不是如何“管”,而是如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