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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其他成員國元首出席。這是胡錦濤同與會的其他成員國元首合影。 |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法國《歐洲時報》6月17日載文《上合組織:和平發展的國際合作模式》,摘要如下:
6月15日,上合組織迎來10歲生日,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中、哈、俄、塔、烏、吉等成員國元首出席會議。中國主席胡錦濤在題為《和平發展 世代友好》的講話中,總結了上合組織十年來的成就,並就未來提出了四項任務規劃。
和平發展,胡錦濤發言的關鍵詞闡明了上合組織核心價值與行動綱領。以和平方式發展,以和平保發展,以發展促和平,二者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完全符合中國的內政外交原則,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中國作為發起國在上合組織中起主導作用,但不是“老大哥”。各成員國以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準則行事。
回顧上合組織從“應運而生”到團結一致、密切協作不斷向前發展的歷程,國際社會注意到,這個擁有兩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成員國領土總面積占歐亞大陸的五分之三,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的國際組織,不是冷戰遺留思維的產物。它以安全與經濟合作為優先發展方向,不以意識形態為主導,也不是緊密的軍事結盟,沒有與其他國際組織、軍事集團相對抗的任務,更不是在世界範圍內想打誰就打誰的霸權組織,不可與當年的華約同日而語,更不能與當今“試看天下誰能敵”的北約相提並論。
當人們消除了對其野心的顧慮之後,開始激賞它安全與經濟合作兩條腿走路、持之以恒鞏固團結互信、深化務實合作、加強戰略合作,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貢獻的雄心和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