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在此時此刻和從此事上,人們都找不到重獎這家醫院的任何理由。更找不到這個獎是由一級黨委組織頒發,而不是醫院的上級新政主管機構(如衛生局、政府等)頒發的理由。
再說那筆40萬元的獎金,柳州市委作為中共的一級組織其用度基本來自財政,除了收來的黨費外並無其他自營收入,這筆錢將出自何處?是市委機關平時節省下來的辦公經費嗎?不用明說,地球人都知道,這獎金最後是誰出的了。
這並不是說柳州市委沒有頒獎的權利,而是說這個獎頒得糊塗——理由不充分、程序不合理、經費來源不明了。作為一種激勵措施,獎罰分明才能起到正面效果,否則不僅難以服眾,反而打擊民氣,留下笑柄。
“重獎醫院”事件再度凸顯一些地方黨政機構在決策中的隨意性和在公款支出方面的軟約束弊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