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最高法院核准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的死刑判決,並於當日執行死刑。來自天堂之城的副市長許邁永已經墜入了地獄,但圍繞在他身上的各種熱議與反思不可能絕止。這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也是一個咎由自取的腐敗者,更是一個值得解剖的腐敗標本。從報道看,原來伏法前,許邁永一度相信“自己被判無期都是重了,15年比較合適”。這個細節極具內涵,也頗有隱喻意味。
許邁永為何以為“被判15年比較合適”?原因是他太自信,自信有人搭救。許邁永確實認為有人會施救,報道提供了這樣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一審判決之後,許邁永認為二審會得到改判,他甚至認為某些領導會出手相救。許邁永之所以相信某些領導會出手相救,應該分為兩方面情況。
一方面是,許邁永認為自己是有功之臣,可以將功贖罪,領導會念及他的功勞,比如,他為杭州的發展做了不少貢獻——許邁永曾長期擔任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以及杭州市副市長,其工作的重要部分與西湖相關,而“中國杭州西湖文化景觀”被列入新的世界遺產名錄。這種想法實際上很可笑,混淆了功與過。如果因為有過功勞就可以將功折罪,就無法維護法律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