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5日電/7月25日載文《“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摘要如下: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於7月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賴昌星戴著手銬,在中國公安部門逮捕令上簽字的鏡頭,迅速在全球傳播。至此,舉世矚目的遠華案關於“小鬼”均已鋃鐺入獄,“閻王”是否會逍遙法外的懸念,塵埃落定。
賴昌星被成功遣返,無疑對正在中國謀劃外逃的貪官、或經濟犯罪嫌疑人們,具有極大的震懾作用;對正在全方位加大反腐力度的中國政府,對反腐呼聲越來越高的民意,都是一個標誌性的勝利;而對在逃海外的貪官們,不啻昭示了一個他們必然會與賴昌星“殊途同歸”的路線圖。此時此刻,也許用佛教“因果報應”說來詮釋這一結果,最為恰當:“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任何心存僥幸的作惡者,都會因賴昌星命運,重新審視這一“鐵律”。
儘管“不是不報”,但賴昌星的被遣返,歷經坎坷,跑了12年的馬拉松,仍然讓人浩嘆“時候”還是“到”得晚了些。
1996年至1999年期間,賴昌星織成走私一條龍的網絡,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汽車等貨物,涉案金額巨大,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國家因此損失巨大,犯案證據確鑿。案發同年,賴昌星畏罪自香港潛逃加拿大,並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難民資格申請。儘管加拿大移民部門從未批准賴昌星的難民資格,並隨後啟動了對賴昌星的遣返程序,但卻被無孔不入,不擇手段的賴昌星,屢次逃脫遣返宿命,轉危為安。賴昌星作為一個昭然若揭的經濟刑事嫌犯,卻成功在加拿大“賴”了12年。這個漫長過程足以說明,貪官們將加拿大視為逃亡天堂,不是沒有道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