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社科院的資料顯示,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以來,中國的外逃官員、國企高層,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人員數目高達16000人至18000人不等,單是省部級的官員便有87人,攜帶款項高達八千億元人民幣。
香港《文匯報》指出,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對一些試圖逃避中國司法程序的犯罪分子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突破解決中國官員貪腐後卷款外逃的瓶頸。
早前兩名貪取一億多人民幣的浙江省副市長已被執行死刑,意味外逃後即使被遣返亦可赦免死刑,外逃的吸引力對嚴重大案的罪嫌仍然強大。
現時仍在加拿大的中國經濟逃犯包括李東哲兄弟和高山夫妻,他們被指合夥從中國銀行黑龍江一個分行卷走八億存款。另外,曾任雲南省委書記的高嚴據傳身在澳大利亞,原河南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攜三千萬元出走美國等,不一而足。
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及金額達一百億美元,賴昌星外逃十二年來,已有二百多人因涉案而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