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知道這種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產經新聞》的社論就還建議日本政府要制定能夠守衛領海的《領域警備法》等,同時提出修改《日美安保條約》的要求,建議已經成立4年之久的國會憲法審查會早日開始討論修憲問題。
其實,日本的“和平憲法”早已經名存實亡了。日本的自衛隊也早已經不再“蝸居”在島上,而是以參加聯合國“維和”的名義走向環宇了。這個世界上,日本是很少的幾個在法律名義上沒有軍隊的國家,但日本是不甘心沒有軍隊的。名不正則言不順,儘管日本的自衛隊具有軍隊的實力,它還是想要實際的名分,不願意永遠過著“妾身未明”的日子。
人們之所以關心日本的修憲,是因為它關係到21世紀日本國家的發展方向和戰略定位問題,也關係到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問題。如果是把中國宣誓國家主權行為作為修憲前提的話,那他也就勢必影響到中日關係乃至中日海空安全的問題。中國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最終阻止日本的修憲,因為這已經在日本兩大朝野政黨——民主黨與自民黨之間達成了共識,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但中國也因此更應該認識到切實發展經濟以及軍事的重要性,“軟實力”之所以成為實力,歸根結底是因為背後有“硬實力”撐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