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安理會2012年2月4日就叙利亞問題決議草案進行表決,俄羅斯和中國投了否決票,決議未獲通過。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恢複以後第八次行使否決權。除俄羅斯和中國外,安理會其餘13個理事國都投了贊成票。 |
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美國《僑報》2月11日載文《使用否決權:一切應從國家利益出發》,摘要如下:
幾天前,聯合國安理會就叙利亞問題進行表決時,中國同俄羅斯投下反對票。一石激起千層浪,不但美英等西方國家指責中俄是叙利亞執政當局的“包庇者”,一些叙利亞和利比亞的示威者還在決議被否決後,衝擊了中俄兩國駐的黎波裡大使館,以顯示對叙利亞反對派的支持。
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中國對聯合國的決議擁有一票否決權,但從過去的歷史來看,中國在使用否決權時總是相當慎重。從1971年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算起,加上這次,總共動用了8次否決權,是安理會五大國中動用否決權次數最少的。正因為如此,這次中國在投下反對票之後,立刻引起了各方高度關注,全球眾多媒體從不同的角度猜測中國為什麼要投下反對票,中國國內的網友也紛紛發表自己的觀點。
事實上,外交作為內政的延伸,一國外交政策的制定必須符合國家的利益,中國敢於投下反對票,也不外乎這個理由。這一點,從中國在利比亞問題上的所為及得失清晰可辨。
2011年3月18日,安理會就利比亞問題通過1973號決議,中國在表決中投下了棄權票,被指責“縱容侵略”。兩天後,西方國家武裝入侵利比亞,直到將卡扎菲政權趕下台。在這過程中,中資機構遭受巨大經濟損失。戰後,受美法等國扶持上台的利比亞過渡政府開始走親歐美路線,法國經貿代表團、意大利石油公司等一大批組織和企業都在利比亞積極開展經貿活動,且已經取得了一定進展。而中國商務部工作組2月8日結束對利比亞的工作訪問,得出的結論是:目前中資公司重返利比亞仍有障礙。顯然,當初投棄權票沒有讓利比亞問題和平解決,更沒有讓中國“占到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