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9日電/在社會轉型期,更好實現和維護群眾權益,不僅是社會進入穩定發展快車道的“通行證”,更是保證持續前行的“加油卡”。剛剛召開的全國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會議,將“圍繞產生不穩定因素的深層次原因,從推動科學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科學民主決策、公正廉潔執法、密切幹群關係等方面加強源頭預防”、“把維護社會穩定與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等作為維穩的寶貴經驗予以強調,深刻表明維護社會穩定與維護群眾權益的內在統一性。
人民日報文章稱,一些矛盾問題發生了,是僅僅治標,以求一時之穩,還是標本兼治,徹底化解矛盾?這是兩種不同的工作思路。有些地方,只看結果,不講過程和方式,反而埋下了次生和連鎖反應的隱患,甚至滋生出如“黑保安”公司的不法產業鏈。另一方面,簡單地“用人民幣解決人民內部矛盾”,“花錢買穩定”看似很“省事兒”,卻會誤導民眾對維護合法權益做出錯誤的理解和預期。這種解決矛盾問題的方式,是“鋸箭杆”式療傷,病灶並未根除。這些都不是真正站在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立場解決問題,而是“眼前無事即是平安”的短視行為。
一些影響穩定的事情發生,往往源於群眾的切身利益、現實利益受到侵害。對於這種情況,僅靠末端處置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加強源頭治理,把不穩定的“病根”挖出來、去除掉,才是長治久安之道。當然,現實中也有這樣的情形:一些政策和措施原本是“為群眾辦好事”,卻因種種原因受到誤解,甚至成為引發矛盾的導火索。這種時候,我們的態度決不應是抱怨和委屈,而要從自己的角度多加反思:這些政策和措施是否充分徵求了群眾意見,是不是決策者的一廂情願?作為公正處置的第三方,在交通肇事或醫療糾紛中,我們是否真正做到了耐心和有技巧地釋法和調解?在維護和實現群眾權益時,只有把各種困難和問題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各項部署和措施考慮得更周密一些,才能讓群眾又滿意又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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