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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前三”擋不住“中國式”腳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0-29 11:03:16  


“抱團闖紅燈”,中國式過馬路。
  中評社香港10月29日電/美國《僑報》10月27日載文《“罰前三”擋不住“中國式”腳步》,摘要如下:

  有關“中國式過馬路”的口水之爭尚未停止,與之相對應的“中國式處罰”正適時出現。

  石家莊市近日快刀斬亂麻地向路人發難了:為使行人守法率達到85%以上,該市決定,“在大路口,對群體性闖紅燈的,要處罰前三名;在小路口,對於闖紅燈的行人,將全部處以5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中國式過馬路”(即過馬路不管紅燈綠燈,凑夠一撮人就集體闖過去)反映的問題是,很多人闖紅燈,除個人素質外,外在的規章制度能否有效約束公眾。因此,石家莊市的“處罰前三”系應對各種闖紅燈亂相的一大治理舉措,也能起到一定效果,但在以公平為要義的法律面前,在規則的落實執行中,仍存諸多問題。

  大路口只罰前三名,小路口全罰。公平何在?而“處罰前三”,還暗合了成語“槍打出頭鳥”的行事模式,屬於選擇性執法,這對集體闖紅燈者不公平。同時,其也助長了那些“甘居人後”的投機者的僥幸心理,無助於警示他人。執法不是殺雞,也不是為了儆猴,與其選擇性執法,不如嚴格執法,對闖紅燈者一律依法處罰。

  同時,這一強規還面臨諸多問題:如何抓住前三?靠攝像頭?靠執法者現場監控?全天候?又需要多少人力去抓前三?顯然,如此執行這一法規規定的成本將大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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