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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規定 非法入領海可扣船、驅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9 22:31:44  


  中評社香港11月29日電/海南省第4屆人大常委會35次會議日前通過新修訂的“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對非法進入海南省管轄海域的外國船舶,要求公安邊防機關可採取登臨,檢查,扣押,驅逐措施。

  據新華社報道,這項條例對外國船舶及人員進入海南管轄海域,不得有違反沿海邊防治安管理的行為進行了界定。

  這些行為包括:通過海南管轄領海海域時非法停船或者下錨,尋釁滋事;未經查驗准許擅自出境入境或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出境入境口岸;非法登上海南管轄島嶼;破壞海南管轄島嶼上的海防設施或者生產生活設施;實施侵犯大陸的國家主權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宣傳活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違反沿海邊防治安管理的行為。

  “條例”規定,外國船舶及人員有以上規定情形之一者,公安邊防機關可依法採取登臨,檢查,扣押,驅逐,令它停航、改航、返航等措施加以處置,也可收繳作案船舶或者附屬通航設備等工具,並依大陸相關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為鼓勵海南郵輪、遊艇業的發展,“條例”規定,對郵輪、遊艇及近海作業漁船等船舶,可減免邊防簽證手續,具體範圍由海南省公安邊防機關確定並公布,“船員以外的人員出海,應當持有居民身分證、護照、港澳台通行證等有效身分證件,接受公安邊防機關檢查和管理。” 

  中國海洋報稱,推出這項條例,是適應建立三沙市後加強沿海邊防治安管理需要,以有效維護主權和海洋權益。

  三沙市轄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海域,隸屬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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