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提出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開展抽查核實工作,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不抽查,當事人想怎麼報就怎麼報。不核實,難知所報材料是真是假。只要抽查核實不流於形式,貪腐官員就難以藏身,清白官員更會堅守官德信心。
儘管離外界的期待尚有距離,抽查核實更是邁出了關鍵一步。2012年底,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公布了家庭信息,或許為官員財產公示的預熱。中國自1995年正式啟動領導幹部個人信息申報制度,如今官員申報財產已經多年,並已經擴大到副處級,公示官員財產在技術上不難實現。
只有借助民眾的力量,才能對官員形成真正的監督,才符合主人與公僕關係的應有含義。官員財產公示很可能令社會付出沉重的社會代價,但是這一陣痛是必須的,正如所有的改革都會有陣痛一樣。
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也好,其他反腐制度也好,只有借助民眾的力量,而不是僅僅靠官方的力量,才能形成真正有約束力的制度,把權力關進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