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需注意的是,“常回家看看”只是新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的一部分,法條中還規定了“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以及“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等。
正所謂窺斑見豹,不能單一而割裂地看待“常回家看看”入法,並糾結於它的具體操作與執行,因為老年人權益保障並非簡單法律的技術性問題,它更是一個關乎道德與經濟發展的社會課題。
中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正日益加重。權威數據顯示,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78億人,到2030年則會翻一番。2012年中國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達49.7%。隨著中國老齡化的速度節節攀升,不但官方財政壓力巨大,因“空巢”而衍生的家庭悲劇、社會悲劇亦屢屢發生。這顯然已經引起了北京當局高度關注。
而為了保障老年人的權益,除了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律引導,“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保障體系,讓子女有時間“常回家看看”的“帶薪休假”制度等,更需從源頭抓起,平衡地區差異,加快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畢竟,在戶籍制度尚未及時轉身的中國社會,那個動輒就千百公里外的“家”讓人想盡孝也難。如何讓父母順利“進城”,抑或是以廣闊的發展空間吸引子女“返鄉”,需要北京高層搭建立體的制度政策。
孝道已然超越了家庭倫理層面,而上升為關乎價值選擇的公共利益。單單一個“常回家看看”入法,也許無法改變“不遠游”的現狀與親情趨淡的無奈,但也不會影響中國人“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理念,亦割不斷中國人對家和父母的思念與牽掛。遠隔重洋,“常回家看看”的心依舊,只需從制度層面尋獲責任與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