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難理解,以開放促改革一直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重要經驗。在後毛澤東時代,中國的對外開放政策實際上早於內部改革。在毛澤東去世之後和鄧小平登上政治舞台之前,就已經開始開放政策了。華國鋒時期,中國發生了當時稱之為“洋躍進”經濟發展運動。這場運動就是試圖通過引入外資、技術和設備來發展國內經濟。儘管這場“洋躍進”被視為是華國鋒的重大錯誤之一,但正如後來胡耀邦所說的,這不能算是華國鋒的錯誤。在一個貧窮的國家進行改革,開放是有效的途徑。後來的歷史也證明,這個方向並沒有錯,只是當時過於強調速度,不符合當時中國有限的國力。(也應當看到,這次“洋躍進”運動被否定也有當時的政治原因。)
以“經濟特區”為載體
等到鄧小平再次登上政治舞台,中國領導層就正式把對外開放確立為中國的基本國策。上世紀70年代末,文革結束了,中國仍然處於老百姓生活水平極其低下的“貧窮社會主義”狀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結束之前的階級鬥爭,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但如何實施這一國策則是另外一回事情。在面臨舊體制和既得利益阻礙的情況下,如何才能找到改革的突破口呢?鄧小平選擇了以“經濟特區”為載體的對外開放政策。
從1980年代的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發展到今天,中國已經有了七大經濟特區,包括,1980年建立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1988年建立的海南島、2010年建立的喀什和2011年建立的霍爾果斯。此外,中國也建立了諸多區別於1980年代的經濟特區,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常被稱為“新特區”。到2011年12月,國務院已經批准了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市、成都、武漢、長株潭城市群、深圳、沈陽、山西和廈門10個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兩個綜合改革試驗區(區別於“配套”),即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和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2008年,國務院提出把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成為重要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區,這是全國第一個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區。
可以說,以開放促改革已經是中國發展的頂層設計。自改革開放以來到現在,這一思路並沒有多大的變化,貫徹於從早期沿海開放經濟特區的設立和建設,到今天的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整個過程。鑒於體制創新在推進整體改革進程中的作用,相信這一方式在今後也仍然會延續下去。不過,應當指出的是,在開放過程中,開放這一概念的含義有了很大的變化。早期的開放更多的是指向其他國家開放,但後來尤其是1990年代後期以來,開放也包含了向體制外的利益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