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香港《南華早報》12月22日載文《廣州首創防腐新招 收村官護照防其外逃》,摘要如下:
廣州市20日出台規定,要求全市2014名村幹部上繳護照,從而擴大了一項旨在防止貪腐官員逃往海外的政策。
這一舉動在內地為首創,推出此舉的廣州市紀委稱,其查處的案件中有1/4涉及村幹部。
媒體21日援引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的話說,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占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1/4,“村官”成為腐敗的高發區域。大多數腐敗案都牽涉城市化建設項目中的非法占地。
廣州市推出的這一新規定將使對村幹部的要求與現有的對市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的要求一致,後者需要先獲得上級的批准才能因私或因公出國(境)。
一家政府智庫8月發布報告稱,低層官員的腐敗比高層官員腐敗對國家造成更大的危害。
梅河清表示,大多數引起廣州市紀委關注的村幹部都被指控私分徵地款,在物業出租、出讓土地過程中,低價出租物業及低價出租土地。
梅河清舉了一個2013年發生在廣州市天河區冼村的腐敗調查案。據報道,冼村的村幹部以嚴重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將集體物業出租。
調查人員後來發現,冼村原支部書記盧穗耕擁有澳大利亞國籍並已外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