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中國近年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多數是一些實力強大的大企業。這不免令人質疑:大企業恐怕不是沒錢治污,而是根本就不重視環保;而地方政府在監管大企業時,往往把懲罰機制變成了一個利益權衡的過程——如果在稅收、就業以及經濟拉動方面的收益遠遠大過於一兩次污染事故,那麼政府寧願息事寧人,繼續獲得誘人稅收與GDP為其政績添彩,也不願與大企業撕破臉皮。直至惡性污染事件發生,政府將不得不為過去的不作為埋單。
然而,這種利益權衡的天平,傾斜角度不可能永遠不變。比如,當大半個中國都被極端霧霾籠罩時,政府不得不制定重典去治理,企業即使能創造出再多GDP,也面臨被關停的命運。PM2.5讓中國人認識到乾淨的空氣比肮臟的GDP重要,也希望中國大城市多發的自來水異味事件警醒各地政府,城市無法逃脫“歷史遺毒”的報復。盡快釐清政府與企業(不論是國企還是民企)的責任,規範企業的作為,對犯錯企業執行應承受的懲戒,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