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不少涉貪官員自殺前,經過了周密謀劃。他們打的如意算盤是,利用去醫院檢查身體時,或因病取保候審時,擺脫監視,猝不及防地赴死。
或許早有預感。
7月9日,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海華處理完一份文件後,從位於11樓的辦公室窗前縱身躍下,跌落在市政府後院的花圃中。這一天,有關方面正打算將其從會場帶走。
李留下的遺書中,“對不起組織”的表述引起人們好奇。據稱,有關方面早就掌握了他的貪腐問題線索,“查他只是時間問題”。
李海華跳樓案,只是諸多畏罪自殺貪官的樣本。涉嫌貪腐的官員,在聽聞紀委、檢方要調查,或在調查中自殺的新聞,近期多次登上各大網站頭條。前不久去世的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孔垂柱,亦被曝出兩次自殺未遂。如今,“問題官員”們能“一死了之”嗎?還能如李海華一般,在遺書上托組織照顧家人?
被調查初期最易自殺?
廉政瞭望記者梳理近20起類似案件發現,正在接受調查的官員自殺,多發生在調查初期。紀檢系統人士張驊告訴記者,此時,自殺者要麼處於將被“深挖”的極大恐懼中,要麼對貪腐行為已敗露感到絕望,再加上不了解政策,心理波動巨大,容易做出輕生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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