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為無奈的是,“超載”元凶身後躲藏的正是人禍因素。事故發生後,常年行駛在這架橋梁上的司機和現場目擊者懷疑,匝道橋的兩個橋墩均建在沼澤地基上,是否牢固?長達一百多米的橋只設計了兩個橋墩,是否合理?除了建設方,當地交警和路政部門亦有相關責任,在橋梁載荷監控方面,交警日常執法檢查有沒有疏漏?在道路養護維修方面,路政部門有沒有發現橋梁安全隱患并采取整治措施?
“百年大橋”一定會坍塌的理論知識,無疑是人禍的一塊并不成功的遮羞布。可以預料的是,隨著廣東塌橋調查組的深入,必然會有一批人被追責,因為老百姓繳納的高速通行費,絕非用來蘊育吞噬自己生命的黑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