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預見,接下來還會有更多幹擾巡視工作的案例被陸續揭發,更多官員將因此被懲罰。也可以推斷,自本屆中共領導人在2012年11月上台以來針對149個地區和單位所開展的八輪中央巡視,如果沒有受到幹擾,或許會取得更大的成效。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曾透露,包括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以及山西省“塌方式”腐敗案等綫索均由巡視組轉交。不難想象,如果巡視過程沒有遭到人為阻礙,至今落馬的“老虎”“蒼蠅”數量可能多很多。
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輿論普遍認定,被巡視對象幹擾行為的背後,必然心中有鬼。他們不配合巡視組不是為了掩蓋自己的腐敗行徑,就是為了阻擋巡視組揭開其上司或單位的貪污行為,又或是因為更複雜的利益考量。
也因此,從正面角度看,幹擾行為其實也可視為揭開腐敗案件的最佳綫索。
短期而言,中央巡視組要排除幹擾,可以加強懲處力度,也可深化與地方紀檢監察機關的合作。長期來看,建立長效機制依然是反腐治本的關鍵。
歸根究底,中央巡視作為反腐工具固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舊屬於權力反腐的範疇,因此始終遭到“選擇性反腐”的質疑。
為真正遏制腐敗,就必須實現權力監督的完全獨立。而在理論上,這就得取消現有紀律檢查體制由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系統雙重領導的制度。盡管當局近來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但現實是紀律檢查體制目前仍以同級黨委為主。要改變這一現狀將反腐制度化不是不可能,關鍵在於領導人的決心到底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