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漏洞的摘牌規定
證交所規定了“4年連續虧損”和“銷售額連續3年低於1000萬元”等摘牌條件,但實際退市的案例很少。這是因為漏洞很多。
只要向相關企業出售資產,或與非上市企業合并,連續虧損就能輕鬆規避。證券監管當局也一直采取黙認態度。此外,不希望減少當地上市企業數的地方政府也采取了通過補貼等加以扶持的救助措施。
如果本應遭淘汰的企業卻生存下來,市場將出現扭曲。在上海股票市場,”*ST股票“和情況稍好一點的“ST股票”成為熱衷於投機交易的投資者的絕佳賭場。
試圖改變這種情況的是習近平的改革。國務院2014年5月發布了時隔約10年的資本市場振興政策“新國9條”,納入了摘牌制度的改善。同年10月,證券監管當局發布了《關於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幹意見》。規定修改為在發生篡改業績和違法行為之際,將強制性予以退市。
可以說2014年成為轉折點。同年6月,從事石油運輸的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南京油運(簡稱長油)處於摘牌的邊緣。截至2013年度連續4年出現最終虧損,違反了有關規定。在以人民幣計價的A股市場,自2007年12月的大慶聯誼石化以來,這是約7年再次以業績低迷為由取消上市的“事件”。這是央企首次被摘牌,在市場上也成為話題。
再看此次的博元。當局拔出“傳家寶刀”,是打破ST股票的不死神話,讓投資者獲得“血”的教訓——《證券日報》指出事實上成為“不死鳥”的不透明的企業群體一直是市場的病灶。強調博元的退市有利於市場的正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