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7日電/江西銅業集團下屬的江銅—耶茲銅箔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鄒志耕涉嫌受賄案近日一審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4年2月至2010年5月間,鄒志耕受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委派,擔任江銅—耶茲銅箔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總支部委員。2005年底至2009年,鄒志耕利用其分管營銷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洽談業務、品種調配、安排發貨、浮動定價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先後多次收受本公司業務員賴某、昆山萬茂電子有限公司經營者萬某所送人民幣共計47萬元。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