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昨天,衛東又一次收到林某的消息,消息內容是林某寫的檢討書。2月24日,林某以修改軟件為名騙走了衛東800元錢,誰想衛東不僅要回被騙走的錢,還“騙”走了林某的387元。
2月24日,衛東因為工作需要,在社交軟件群中尋找技術人員,幫助其增加一款統計軟件的應用功能。這時,林某主動搭話,自稱技術過硬可以解決。聊天中,衛東將技術需求發給林某,雙方以800元的價格達成軟件修改協議,衛東轉賬付錢,林某以照片形式發來收據。
2月25日,到了交付軟件的時候,林某卻表示軟件存在版權問題,修改工作僅完成一半,還要再收取2000元錢才能全部改好。同時表示,2000元錢日後可退。
“你先把2000元交了到時候直接退給自己不可以嗎?”“不行!”林某拒絕得很乾脆,衛東認定自己上當了。
“騙子愛財,我就利用貪心來懲治他。”衛東告訴林某,希望兩人合作,一起套取公司公款。衛東要求林某在軟件修改費收據上將800元寫成3500元,事成後雙方將賺到的2700元分贓。林某聽後很高興,這時衛東以合作者的身份要求林某歸還800元錢。林某一番思索後通過轉賬歸還。
挽回損失後,衛東稱會給林某支付寶轉賬3500元錢,轉賬記錄交給公司財務,隨後兩人分錢。林某看到3500元即將到手,放鬆警惕,這時衛東稱自己支付寶內僅有3113元,要求林某先借387元給自己。林某立馬轉賬,最後衛東揭穿騙局。
昨天下午,武漢晚報記者聯繫上林某,林某承認有行騙行為,並寫下檢討書,要求衛東退錢。檢討中林某稱因為被騙才行騙,這次認識錯誤,下次不敢了。“我要求他寫出深刻的檢討再退錢。”衛東表示會給林某400元,目的是想教訓一下他。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表示,市民遇到類似的情況,還是要撥打110報警,畢竟從騙子手中“騙”走錢款,也屬於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