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優化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要堅持質量優先,引導金融業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
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綫,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
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
習近平強調,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必須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遵循金融發展規律,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創新和完善金融調控。
補齊監管體制短板
據時事社7月15日報道,五年一度的研究中國金融改革重大事宜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14日至15日兩天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習近平主席表示,要成立一個新的政府機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中國的金融監管業務一直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負責,新機構的成立有望推進金融業務的統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