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準備工作。
通知明確了環境保護稅開征前各地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順利啟動、平穩推進。
通知要求各地落實稅法授權事項,確定本地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以及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抽樣測算和核定徵收方法。各級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及時交接檔案資料,實現稅務、環保部門涉稅信息數據交換共享;稅務部門要全面摸清本地區稅源情況,掌握稅源底數,抓緊建立基礎稅源數據庫。
據了解,稅務總局和環境保護部此前已共同簽署《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制備忘錄》,建立了部局層面的征管協作機制,為各地加強部門合作做出了示範表率。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