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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新政發布:“停”與“行”共享單車管理困境 |
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日前,北京共享單車新政正式出台。本市將對共享單車進行總量調控,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同時明確禁止企業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企業應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政首次明確提出不得設置商業廣告。
北京共享單車新政正式出台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負責人介紹,新政為鼓勵共享自行車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對共享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無序投放、承租人無序停放、押金缺少監管、集中停放區車位不足、承租人侵占藏匿、破壞車輛等問題開出富有針對性的藥方,將有力推動共享自行車有序發展。
同時,北京市交通部門正在根據《指導意見》精神,會同各委辦局、各區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共享自行車企業,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這兩個文件將於近期公布。其中,《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將對共享自行車車輛標準、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台、信息系統安全等進行全面規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將明確本市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要求、設置形式和設施標準。
進行總量調控 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
據最新統計,全市已有15家共享自行車企業,投放運營車輛達235萬輛。
為規範車輛投放秩序,《指導意見》提出企業要在本市工商註冊,並向註冊地和投放區主管部門報備,投放規模要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各區根據容納量和車輛停放秩序情況,實時調控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
北京市交通委已於9月7日下發通知,暫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並組織開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各區和相關管理部門將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維護城市正常運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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