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中國要加大對藥品流通和上市環節的監管。救命藥之所以價格不菲,除了高昂的研發成本外,另一個原因就是流通環節提高了成本。比如,藥品在進入醫院、藥店等過程中經常存在“吃回扣”“賄賂”等現象。2013年英國葛蘭素史克為抬高在中國的藥品售價,便行賄了政府官員、行業協會、基金會、醫院、醫生等個人和機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一些救命藥只要一降價,就馬上出現“藥品荒”,然後藥廠又會給其換個馬甲重新面世,但價格卻重新高不可攀。比如,乳腺癌的救命藥赫賽汀降價進入醫保之後,很多地方很快出現斷貨。這個問題其實已在中國存在多年。對於這些亂象,中國必須加強監管和問責,否則降價的努力最終都會被不法行為所稀釋。
最後,中國要提升國產救命藥的研發和投入。2017年中國研發投入1.75萬億元,僅次於美國;年度發明專利130萬件,位於世界第一。但遺憾的是,在醫藥行業,中國對救命藥的研發和創新依舊嚴重不足,用來治病救人的救命藥更是難覓蹤影。
究其原因,救命藥投入巨大、耗時很長,且外有歐美藥企勁敵,所以中國藥企幹脆選擇了“差異化競爭”路綫。畢竟,中國市場巨大,單靠研制普通的藥品便能確保盈利,何必去打無把握的仗呢?這種思維下,中國藥品研制能力停滯不前,仿制藥水平也與國外原研藥存在質量和藥效上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