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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改《逃犯例》勿損港營商環境
http://www.CRNTT.com   2019-03-19 09:42:32


  中評社香港3月19日電/星島日報今天社論說,政府建議修訂法例,以單次個案形式,向台灣、內地等未與本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移交逃犯,因條例涵蓋四十六項罪行,不少涉及商業法規,商界擔心會墮入灰色地帶“誤觸地雷”,紛紛表達疑慮。為了保持香港營商環境,當局對此應予正視,宜參詳變通,小心平衡各方利益,因應各方意見適當調整,在堵塞法律漏洞的同時,確保不會損害本港營商環境和金融貿易中心地位。

  港府修例不讓殺人等嚴重刑事罪犯逍遙法外,不讓本港成為這類罪犯的“避難天堂”,做法合理。不過,在推出政策時,必須全盤考量,深思熟慮,避免顧此失彼,不會堵了漏洞卻留下一個灰色地帶,才可得到市民支持落實。

  恐失當變犯罪 影響投資

  社論說,現時本港不少企業和商人都在內地有業務,商界最擔心的,是一些在港普遍視為商業行政失當的行為,遭內地視為刑事罪行,而提出移交當事人的要求,令其陷於險境。商界對修例的顧慮,會令不少人感到在內地和香港營商投資有風險,因而視為畏途。不止是港商,一些在內地香港有業務的外商,都同樣表達了關注。

  本港是一個國際金融經濟城市,世界各國不少投資機構都在本港有生意,來港設辦事處的公司愈來愈多,政府應為海內外商人營造良好和穩定的營商環境,這對維持本港作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促進經濟發展和就業民生,都十分重要,否則本港的優勢將難以維持。今年香港經濟因外圍不穩定因素而放緩,如果再受修訂《逃犯條例》困擾,將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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