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7日電/未來的奧運會可以由多個城市甚至國家(地區)聯合舉辦,不一定非要提前七年確定舉辦地,新成立的委員會擁有推薦舉辦地的強大權力,最終候選舉辦地的投票或許只有一個選項……
在“奧林匹克之都”洛桑召開的國際奧委會第134次全會,關於修改奧運會申辦規程的若干建議獲得通過,《奧林匹克憲章》也得到相應修改,奧林匹克運動迎來又一項重大變革!
在2024和2028年兩屆奧運會舉辦城市產生的過程中,國際奧委會主席巴赫曾說,奧運申辦程序“製造了太多失敗者”。如今,革新之後的申辦流程更靈活,但也存在諸多不確定性,能否避免“太多失敗者”,還有待觀察。
過去幾年來,不斷出現奧運會申辦城市中途退出等問題,國際奧委會也一直在努力讓申辦更靈活、更節儉、更可持續。2017年,國際奧委會歷史上首次同時決定連續兩屆奧運會的舉辦城市,2024年和2028年夏奧會花落巴黎和洛杉磯。剛結束的2026年冬奧會申辦過程,無論是獲勝的意大利還是失利的瑞典,申奧預算都比2018年和2022年冬奧會減少超過75%。
在充分的鋪墊之後,國際奧委會如今宣布了申辦程序的根本性變革。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包括:
第一,未來將分別組建“夏季奧運會舉辦地委員會”(10人)和“冬季奧運會舉辦地委員會”(8人),成員相對固定,以取代現在的“評估委員會”。“舉辦地委員會” 與潛在的城市、地區、國家以及相關國家(地區)奧委會保持密切溝通、對話,幫他們分析奧運對當地發展的作用,同時負責向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推薦多個或者單個候選地。而想要得到該委員會的青睞,申辦地必須得到政府和公眾的堅定支持。
“舉辦地委員會”的權力可見一斑。該委員會將包括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國家(地區)奧委會、國際殘奧會和各大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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