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3日電/此間大公報發表社評指出,梁頌恒、游蕙禎昨日再度硬闖立法會,而且糾眾行事、暴力升級,不但令會議無法進行,更有六名保安人員在混亂中被推倒受傷,最後秘書處報警求助。
梁游的暴力衝擊惡行,必須受到最嚴厲的譴責和依法追究。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和本港法例,兩人從未依法完成宣誓,根本無權進入會議廳,且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議席已經懸空;但兩人不但自己硬闖,更如黑社會“開片”般帶同十多名“馬仔”企圖強行衝入,還厚顔“自導自演”、自行“宣誓”,真是醜態百出而又凶相畢露。
在兩人眼中,根本不知守法和廉恥為何物,把議會當作街頭、把暴力衝擊視同理所當然,如此低質、劣質的人居然“當選”以及險些成功混進立會,實在是民主選舉政治之恥和笑話,當日把選票投給這兩個辱國辱民、滿口粗話、濫支公帑、行為放蕩的醜類的選民,真要承認一句“有眼無珠”、所托非人。
事實是,梁頌恒和游蕙禎兩人迄今為止的一切言行,對立法會、對特區法治社會形象已造成無可挽回的嚴重傷害,立法會在市民眼中的地位和尊嚴再大打折扣,如梁游般“A貨”也可當議員,還有什麼人不可以?
在中央和全國人民眼中,這“一國兩制”中的“一制”就更是大大丟臉和失分。過去,在內地同胞眼中,特區講法治、港人高質素,是內地城市要“趕超”的對象,但今天,看到梁頌恒和游蕙禎的“支那”醜態,內地同胞大概只會罵一句“什麼東西”,並且慶幸內地社會不會有這樣的年輕人。
毫無疑問,立法會“千年道行一朝喪”,形象已跌到谷底。立會正面對有史以來首次特首入禀尋求司法覆核撤銷議員就任資格,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四條、即官員和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出解釋亦已迫近眉睫、事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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